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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物业无小事 法典入人心——昭平县法院开展物业服务法律知识讲座
作者:黄源连  发布时间:2023-11-29 11:41:5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促进昭平县房地产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以法治优化企业营商环境。11月28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莉,立案庭庭长叶昌谋走进城东社区,为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物业服务法律知识讲座。





讲座中,周莉简要介绍了近几年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类型和情况,分析了物业纠纷多发原因。叶昌谋围绕物业服务义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等内容,重点剖析了民法典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引导大家依法解决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可以不交物业费吗?”“物业擅自将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合法吗?”“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互动交流中,参与讲座的社区工作者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提出一些常见但颇具困扰性的问题。叶昌谋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让物业服务企业对常见问题的出现原因、预防措施、解纷途径有了明确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周莉、叶昌谋还走访了县内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了解小区物业服务情况,重点考察了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车辆停放、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纠纷中的焦点问题。认真倾听企业负责人的司法需求,对于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面对渐趋增多的物业管理纠纷,昭平县法院结合物业纠纷矛盾突出问题,聚焦物业行业,多方联动、标本兼治、精准施力,开展物业行业普法讲座的“问诊把脉,推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以法治力量引导物业公司与业主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正向互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叶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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