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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诉前调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卢永周  发布时间:2023-12-01 11:03:45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好,我要立案,某商贸公司不讲信用,一直拖着我们公司的工程尾款,都快一年了......”



11月29日,某建筑工程集团来到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某商贸公司支付工程尾款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2020年9月,被告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与原告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昭平县某村的碎石加工专用变压器安装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并支付22万元的工程款。签订合同后,原告便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2022年12月6日,涉案工程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出具《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但工程验收合格后,被告仅支付了15万元工程款,剩余7万元尾款却一拖再拖。后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向北陀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


经法庭了解,原被告双方均遇到了资金周转的难题,如采取了保全措施将会影响被告公司的正常运转,更加不利于解决双方的矛盾。见状,承办法官遂着手开展诉前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本着利于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围绕争议焦点,分析利弊,并在调解中依据双方意见不断调整方案。终于,在经过法官不断努力沟通协商后,双方终于就本案工程款支付时间、履行期限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商贸公司也当场签订了自动履行承诺书,至此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排忧解难,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应尽之责。今年以来,昭平县法院通过电话联系和上门走访的方式不断为辖区内的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司法服务。在通过一次次的电话联系和走访中,进一步拓宽了法院与企业和各类市场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帮助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化解纠纷矛盾,提升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助力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叶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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