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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普法” 被告父亲代偿还
作者:刘胜鹏 叶芝成  发布时间:2024-04-02 17:28:21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们做这生意真的不容易,实在是感谢你啊!

4月2日,一位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来到昭平县人民法院黄姚人民法庭,表明一定要当面感谢案件承办法官,并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原告黄某一直从事农贸批发生意因其为人大方,货品优质,多年以来回头客不断2023年7月,黄某向被告李某出售一批价值8300元香芋、南瓜,李某某表示手头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请求黄某某同意其先将货物拉走,待其出售后再将货款补足考虑店里照顾生意的多是老主顾除了生意外多少也有了感情,黄某便同意了李某的请求。可谁料,事后黄某不仅迟迟没收到约定的货款,连多次催要都是无功而返2024年2月25日,黄某将李某诉至昭平法院。

昭平法院黄姚法庭受理立案后,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但对方停机状态3月28日,黄姚法庭送达干警来到被告住所地送达应诉材料通过其家人得知李某因其他事情被公安机关拘留,该案一时陷入送达难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经过考量,承办法官决定向被告李某家人讲述该案的事实经过,期间,法官更是牢牢把握与群众近距离沟通的机会,将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其家人开展普法宣传最终,被告李某的父亲在经过核实欠款事实后表示会代儿偿还。4月1日李某父亲主动来到原告家中8300元现金交付给原告李某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一直以来,黄姚法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并将不断提升辖区内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作为工作重点。本案中,法庭干警通过“送达+普法”的方式,将案件送达与普法教育有机融合,既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其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法律条文“飞入寻常百姓家”,谱写出一道靓丽的“枫”景线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叶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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