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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理法融合高效化解涉老纠纷

作者:卢春燕 唐清清  发布时间:2023-11-13 08:33:48 打印 字号: | |

“我快70岁了,这辈子第一次到法院,法官细心、耐心为我把事情圆满解决了,我很满意。”11月14日调解结束后,张老伯握着法官的手感慨地说,并表达了真诚的谢意。   


4月份时,原告张老伯在自家农田上种植了玉米,不久后被告公司在农田上方修建高速路,施工时把红泥和石头推到张老伯的农田上,导致玉米作物损坏。双方协商不下,到村委和镇政府进行调解,因调解未果,10月23日,张老伯向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五将法庭立即启动适老诉讼服务机制,主办法官在详细了解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情后,询问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主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诉之以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负责人当庭赔偿了张老伯因种植的玉米被损坏所致的经济损失,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将农田上的泥土、石头清理干净。

下一步,昭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持续推进“适老型”案件诉讼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叶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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