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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人民法院助你对家暴说“不”
作者:邹毅华  发布时间:2023-02-14 08:45:45 打印 字号: | |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请看以下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小丽 (化名) 与被告小强 (化名) 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子女。结婚多年来,小强曾多次酒后无故殴打小丽。期间,小强到小丽工作单位殴打小丽并将其拖到门外拳打脚踢,致小丽多处软组织挫伤。因无法忍受小强的长期家暴,小丽遂向昭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后经该院判决,准予原告小丽与被告小强离婚。

 

法官说法

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法官有话说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勇于站出来说“不”,在此提醒更多可能还在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们,被家暴正确的自救方法:

1.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家暴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确保留存好充足的证据;

2.一旦发生肢体冲突,或者施暴者已经开始施暴,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必要时请求验伤,妥善保存好报警记录、验伤报告、保证书信、训诫书、照片视频、电话录音或邻居证言等,以便举证;

3.摆脱家暴的途径有很多,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选择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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