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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15.76万元!昭平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威受贿案一审开庭
作者:卢春燕 卢一念  发布时间:2022-12-13 17:35:29 打印 字号: | |

12月13日,昭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昭平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威受贿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欧秉学出庭担任审判长,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覃功意出庭公诉。

庭审现场


昭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欧秉学出庭担任审判长


昭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覃功意出庭应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1年,被告人卢威在担任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昭平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监管、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415.76万元。

被告人卢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卢威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将服从法院判决,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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