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垒台阶、一堆泥沙惹来了同村邻里的闹心情绪,法院判决拆除后拒不执行。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还给申请执行人一条通畅的道路,顺利解决困扰多年的通行问题。
砌“拦路台阶”挡邻居道
被告程某、温某与原告潘某、李某是同村邻居。潘某与李某的生产、生活需经过程某与温某门前屋后的公共道路。但程某与温某分别翻建自己房屋后,占用部分道路修建阶梯、堆放泥沙,致使通行受阻,给潘某与李某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故诉至昭平县法院。
后经该院判决:程某、温某限期拆除在道路上搭建的台阶。但程某、温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潘某、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保通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为多年邻居,有执行和解的可能性,昭平县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前往两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调解。但由于纠纷时间长,两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义务,调解工作一直没有取得进展。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昭平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确保顺利执行,昭平县法院对该案执行的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晓晖的带领下,13名执行干警奔赴现场,开展执行。
按照事先分工,执行干警迅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并把无关人员请离执行现场。其他执行干警进入执行现场,指挥施工人员清除泥沙,用工具拆除台阶。为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当天,该院还邀请了政法委委员进行现场见证。
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该院最终顺利清除潘某、李某用于通行范围内的台阶和泥沙,恢复通行道路,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问题。
此次强制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在捍卫法律尊严、显示法律威慑力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