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联合昭平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诉前成功化解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实现矛盾前端化解,当事人对纠纷化解方式和结果表示赞许,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4月底,昭平某物业公司因梁某某等6名业主拖欠1000—2000元不等的物业费,遂向昭平县法院提交诉状,请求6名业主给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接到诉状后,考虑到现物业纠纷逐年增多,为妥善化解此类纠纷,避免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营造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该院楼法官与物业调解委员会主任曾祥新主持,在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物业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各业主也指出了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相关物业服务问题提出质疑。
楼法官和曾祥新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一一疏理化解,向双方宣传并解释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电表入户安装等问题。物业公司也对自身服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解释,并表示日后将予以改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双方进行了心灵沟通,消除了芥蒂,矛盾得以化解,最终业主主动履行了给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类型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昭平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行诉前调解改革。
今年,针对物业纠纷,该院设置相应的调处模式和审判资源配置形式,并充分引入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特邀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形成特定解纷流程,探索建立专业型、规范型、经济型的解纷新路子,构建物业纠纷案件源头治理机制,从源头减少物业批量纠纷的产生,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物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