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3月25日,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昭平县人民法院依照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为期一周的“执行利剑”专项行动。
3.21 强制扣车,彰显法律权威
据了解,原告贝某与被告朱某系房东与租客关系,双方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朱某却置若罔闻,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朱某名下有一辆轿车。为推动案件执行,该院决定将其汽车强制扣押。
到达现场后,经过比对车牌号、车型,执行干警确认该车为朱某名下的车辆,当即决定将车扣押回法院。执行干警向朱某释明,如果其仍无法及时交清案款,法院将按程序对该车辆启动司法拍卖,尽快实现财产变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22 集中约谈,保障合法权益
为加快实现胜诉人权益的兑现,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昭平县法院召开集中约谈被执行人会议。
此次约谈会议主要针对长期躲避不露面、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与集中约谈的被执行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细致讲解拒不履行法律判决书的法律后果,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本次约谈行动共传唤15人,执行和解8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55.36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3.23 调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原告罗某础、罗某林、廖某某与被告罗某阳系相邻的兄弟叔侄关系,2021年7月被告罗某阳趁原告不在家将唯一通行的道路用红砖围砌,严重影响了申请人通行。虽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达成,特向法院起诉。
昭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拆除所建围墙,恢复通道原状。但被告不服,上诉至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虽已送达,但被执行人罗某阳仍然拒不履行法律的生效判决,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调解,被执行人罗某阳拆除围墙,并愿意与申请人就通行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3.24 聚焦民生,筑牢民生底线
2021年,陈某某等6名原告在被告马某的演艺公司做工,经过双方核算,应支付6名原告工资共计7.2万元。原告多次索要,但马某告一直推脱拒不支付。2022年1月,6名原告将马某诉至昭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后,马某仍未履行,原告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马某多次拖时间躲避债务后,进一步向其进行释法析理,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随后,马某与6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款4万元。
当日,昭平县法院涉民生案件达成执行和解15件,执行完毕11件,执行到位金额12.3万元。
3.25 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3月25日,昭平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万元,救济11名困难群众。
“非常感谢法院同志为我们申请的司法救助金,感谢国家和政府,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这笔钱对我们全家来说真是太重要了。”被救助人杨某感慨地说。
法律并不是冷酷条文,也有人情和温暖。该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积极发挥法院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用司法救助点亮困难群众的人生之路。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9件,执行到位金额941003元,其中执行完毕40件,达成和解39件,扣车2台,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万元,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下一步,昭平县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信息化运用为抓手,以强化执行震慑为核心,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围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等案件重点发力,多措并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