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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力全开!昭平县法院除夕当天追回案款16万元!
作者:林来燕  发布时间:2022-02-09 11:12:42 打印 字号: | |

趁着年底返乡高潮,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春节假期期间,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完毕了多起涉民生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年旧案尘埃落定,执行力保民生安定

“法官,现在把执行案款交齐了,这下我们都可以安心过年了吧!”1月31日,除夕当天,当大家都沉浸在春节的祥和氛围中时,被执行人王某某来到昭平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当场交付案款13.5万,给一起十年旧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2年2月,原告蓝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覃某某因被告未按规定超车,导致双方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由被告王某某负主要责任、覃某某负次要责任,原告无责任。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原告蓝某某左侧肢体偏瘫IV级伤残,颅骨部分缺损X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由被告王某某赔偿19.5万元、覃某某赔偿11.7万元的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告在执行部分案款后“失踪”。得知两被执行人已返乡,该院执行局莫法官连忙放下手中准备张贴的春联,火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这起案件都是十年前的旧案了,你们完全有能力履行,如果你们还是拒不赔偿,我们将依法对你们强制拘留,你们也不想在看守所过年吧?这十年你们可以随处走动,对方在床上躺了十年,甚至是要躺一辈子,你们于心何忍?”在莫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后,被执行人深受触动,在除夕当日支付赔偿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追讨欠款暖人心,为民服务显初心

黄某申请执行姚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昭平县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1月31日上午,办案法官接到申请人黄某电话,称被执行人已经从外地返家。办案法官拨打姚某某电话,但无人接听,于是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是依旧不见姚某某身影。

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办案法官在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尝试通过向被执行人身边人做思想工作,期望其能说服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于是办案法官告知姚某某父母,如果姚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昭平县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也可依法对其强制拘留。皇天不负有心人,姚某某不久后主动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并于当日一次性将2.5万元案款付清。

近年来,为了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昭平县法院持续发挥执行职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真真正正为群众办实事,切切实实让群众过好年。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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