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70公里外的黄姚镇,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送去30000元执行款,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为民宗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执行法官搀扶行动不便的当事人
该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1年经法院依法判决,贝某才和贝某荣共同赔偿韦某12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没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贝某才和贝某荣躲避法院执行,还玩起了“失踪”,这一“失踪”就是整整十年。就在去年,两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强制措施带来的压力,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韦某只要求贝某才和贝某荣还款80000元,该笔款分三年付清,2021年给付20000元,2022年给付30000元,2023年给付30000元。
去年两被执行人已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今年也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向韦某还款30000元。但这执行款要如何发放呢?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韦某腿脚不便,从黄姚出一趟城区实属不易,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黄姚法庭,现场进行案款发放。1月7日上午,被执行人贝某才和贝某荣分别通过现金支付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韦某还款30000元。申请人韦某收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执行法官与当事人谈心谈话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近年来,昭平县法院在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的同时,对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的执行措施,并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便捷服务,实实在在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