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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促履行 当事人喜笑颜开领现金
作者:叶绿英  发布时间:2021-12-06 09:41:40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如果不是你,这些钱是要不回来了。”12月2日,李某替其母亲领取到2万余元执行时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

 2021年6月1日,被告马某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一交叉十字路口路段时,未停车给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原告邱某(女)让行,造成碰撞,致使邱某受伤。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因赔偿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邱某将马某诉至昭平县法院。双方在昭平县法院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规定:马某分两期支付赔偿款39525元给邱某,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马某只支付履行了15040元,剩余赔偿款未如约履行义务,邱某无奈之下,便委托其儿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件的主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固定资产,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使马某充分认识到自己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经过数次沟通调解,被执行人马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并主动将剩余的2万余元执行款送至法院。于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李某,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昭平县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办理该起案件时法官全过程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是昭平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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