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发放仪式
11月23日下午,昭平县人民法院举行今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共为26件执行案的5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4万元,昭平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晓晖向到场的申请执行人详细说明了司法救助金的来源、申请条件及领取司法救助金的相关程序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
黄晓晖讲话
“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使我们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感谢法官,感谢法院!” 李某明在领取了3万元的救助金后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办理领款手续
申请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李某明(李某发之子)是此次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之一,2018年12月,谢某新在驾驶轻型货车前往县城途中,因车轮爆胎与左侧车道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发受伤,李某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认定谢某新承担全部责任,但经李某明多次追索,谢某新分两次给付赔偿款5.5万元,其他费用均未予以清偿。该案经昭平县法院判决,谢某新应向李某明及其家属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0多万元。
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明,被执行人谢某新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痛失至亲对于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李某明家庭生活困难,且经济收入不高,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积极为李某明申请得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家庭生活压力。
近年来,昭平县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于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积极为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尽可能地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彰显司法温暖,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