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昭平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锦旗,申请执行人全某对昭平县法院执行局莫雄光法官为人民办实事给予高度赞扬。
申请人送来锦旗
2013年11月26日至2014年4月4日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全某借款共计38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拒不归还欠款,全某于2019年1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欠款38000元并支付利息。现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李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近日,全某依法向昭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莫法官收到案件后,得知申请执行人全某妻子身患重病,急需用钱治病,万分着急。莫法官急群众所急,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告知李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莫法官释法明理后,李某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即履行案款10000元,余下案款做了还款计划,承诺分期分批履行。
莫法官第一时间将10000元案款发放给申请人,全某收到案款后,激动地说道:“真的非常感谢莫法官,我妻子治病急需用钱,现在终于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昭平县法院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同时,也为辖区稳定不断贡献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