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8月24日,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为200万的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公司将货物出卖给原告陈某,陈某向被告预付货款。陈某前后向李某账户转账合计200万元后,要求与其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其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签订。被告方仅发货四分之一左右就停止给陈某发货,陈某多次找李某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遂向昭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受理案件后,于2021年8月1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主办法官林发强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了解到双方有调解的意向。于是,林法官趁热打铁,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地就双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上图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林法官经沟通了解,得知李某公司举步维艰,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确实无法一次性履行义务,经沟通陈某同意分期支付货物。意见达成一致后,林法官当场撰写调解书,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林法官高效办案、耐心调解连声称赞。
在该案中,林法官灵活办案,采取“活水养鱼”的方式,不仅保护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也让某建材有限公司得以继续经营生产,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为民谋福祉、办实事。同时,该院秉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保护市场交易安全稳定,服务企业、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