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在38度的高温天气下,昭平县法院执行局陈强法官一行三人来到距离县城近百公里的大山深处,徒步到海拔近800米的山顶,做着一份38度的笔录。骄阳下,陈法官一行人的汗水浸湿了衣裳,周围的空气热得让人窒息,最后,连鞋子也都罢工了,直接半路脱胶,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用文件夹应急,顶着烈日,继续行走在山头之间。
此行办理的案件系:原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是同村的亲戚关系,因林地纠纷诉到昭平县法院。经审理,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原告李某甲胜诉。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为了案结事了,办案法官深入深山老林执行生效判决。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从利于经济发展和修复两家关系的角度出发,在骄阳下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法官一番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协议。
昭平县法院积极贯彻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致力于促成双方共情共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