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现在转到了柳州某医院治疗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周法官!”
近日,昭平法院法官周莉收到当事人欧某的儿子欧小某的感谢。
原来,欧某因脑干出血破入脑室系统于2021年1月6日晚上急诊入昭平某医院,3月2日转入柳州某医院住院治疗,5月10日柳州某医院康复科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欧某为偏瘫、言语障碍等疾病,目前肢体活动障碍,气管切开,无法言语,无法行走自如活动,建议继续康复治疗。欧某现状导致许多事情无法处理,最着急的是欧某家属,因不知道欧某的银行卡密码导致银行存款无法领取,欧小某积蓄花完且尚欠医院两个月的医药费。欧小某通过咨询,得知可以申请法院宣告欧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作为欧某的监护人,代理欧某进行民事活动,遂向法院提出申请。
受理此案后,案件主办法官周莉通过电话联系得知本案情况紧急,考虑到欧某目前在柳州某医院住院,欧小某需要在医院陪护不能离开柳州的实际情况,遂于6月2日上午驱车到柳州某医院对欧小某进行了询问并通过视频了解了欧某的病情。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但此案再做鉴定确定欧某的行为能力需要较长时间,结合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是在必要的时候需要做而不是必须要做。
周莉根据欧某目前实际病情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当事人及代理人的陈述,果断作出了宣告欧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欧小某为欧某的监护人的判决。同时,周莉还将申请认定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职责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了欧小某和欧某的代理人,要求欧小某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维护好欧某的权益,并表示欧某的代理人也有权利监督欧小某在行使监护人职责,共同维护被申请人权益。同时,周莉还添加了欧小某和欧某的代理人微信,对欧某的病情随时关注。
不只是就案办案,为人民群众多想一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也是昭平法院法官办案的目标和宗旨。该院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便利,拉近了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让司法不仅有力量、有是非,还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