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原告于2018年购买涉案在建房屋,所在土地与三被告房屋相邻。原告称争议发生前,新建房屋的出入通行是靠三被告房屋前的道路,原告认为该道路为共用道路,在土地转让前已存在并正常通行。2020年5月,原告在涉案土地新建房屋,国庆期间,三被告在原告外出时,将该通行道路在出入口处用砖砌墙封堵。为此,原告曾多次与三被告交涉,甚至报警处理以及申请司法调解,但均无果,故诉至法院。
2021年3月2日,为了解涉案通行道路相关情况,主办法官抢在开庭前一周召集双方了解详细情况并开展现场勘查。
群众利益无小事,昭平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尊崇审判中心主义,力求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