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能够在春节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昭平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开展了为期7天的“安薪·解酬”专项执行行动。2021年2月5日,昭平县人民法院顺利化解7件劳务纠纷案,为7名劳务者执行到位13万元劳务费。
2019年11月,广西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找到陈某某等人,称因业务扩展,公司需聘请公司搅拌车司机若干名,并与陈某某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2020年4月,该公司与陈某某等人发生了劳务纠纷,并向昭平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该院判决该公司向陈某某等7人支付劳务费合计25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陈某某等人分别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不为所动,法官遂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限制高消费。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派人联系执行法官,并于当天交来13万元案款。剩余的12万元案款,被执行人承诺在2021年3月30日前交清,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的履行计划。至此,7件劳务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悉,2月1日至5日,昭平法院共执结新旧劳务纠纷案21件,发放劳务款63.1万元,让劳动者能够“安薪”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