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还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约1.5万元的鉴定费。
该案是一起复杂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原告黄某与被告卢某居住楼房的同一单元,原告住一楼,被告住二楼。该集资楼建成于2007年底,原、被告在入住后不久,房屋出现比较严重的渗漏现象,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维修未果,后经昭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亦未成功,遂诉至法院。
承办人李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结合自身几十年的办案经验,明白这种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看似简单,但“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处理不好极易让邻里双方关系彻底破裂。想到这里,李法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勘查时双方情绪十分激动,各不相让,为了防止当事人情绪过激影响调解,李法官耐心同双方释法明理,但因渗漏现象比较严重,案件无法调解,只能如期开庭。
庭后,李法官又结合国法、道德、人情理念进行说理感化,但双方对责任的承担仍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原告提出鉴定申请。因鉴定费约1.5万元,李法官向当事人说明通过鉴定可能查出漏水所在,但鉴定只能查原因,最终还是要另出费用进行修理。而集资楼年久失修,一次修理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反而会由于昂贵的鉴定费让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在李法官摆事实讲道理,阐明利害关系后,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找当地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共同承担维修费,一起可能严重影响邻里关系的案件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