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晚,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夜间时机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林某拘传至院部,并将以林某为被执行人的定做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原来,覃某某于2018年与林某签订合同,约定由林某为覃某某供货并安装门窗,覃某某已按合同的约定将所有货款付清,但林某却迟迟未将门窗供应并完成安装工作。覃某某遂将林某诉至昭平法院。受理案件后,民事法官依法公开审理并判决被告林某向原告覃某某返还多交的货款148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林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而且还与原告玩起“躲猫猫”游戏,无奈之下覃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林某住所开展执行工作,但林某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也不见现身,执行工作一时无法开展。随后,法院对林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一系列措施,拓宽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11月15日早上,申请人覃某某致电执行法官,告知行踪隐匿的林某回家了。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林某家中。到达目的地后,执行法官却发现林某家门依然紧闭,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并未强制进入林某家中搜查,而是通过询问附近居民,核实林某行踪。
当日晚上8点,执行法官再次带领干警赶赴林某住处。此时,正好碰到准备出门的被执行人林某,执行法官遂向林某表明身份,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对自己不配合执行法官工作的行为表示后悔,同时当场制定了还款计划,与申请人覃某某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