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朴素期待。近日昭平法院城厢法庭联合村委会、司法所、国土所、林业站等多个部门进行实地勘查,最终成功调解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表示满意。
原告某水库工程管理所,系昭平县某水库及周边土地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上世纪九十年代,该所搬迁了办公用地,同时在旧址上建造围墙和挡土墙进行管护。2016年间,附近村民刘某认为该片场地是无人管理的,遂使用该片旧址场地,修建了两间鸡舍(约130平方米)。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清除该鸡舍,但被告均不同意。原告认为被告刘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图为多部门联合勘查
图为实地勘查测量
案件主办人卢伟中法官分析,该案件可能涉及林权、土地承包权等多项权属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地、准确地做出裁判,可能会引发衍生案件。卢法官联系村委会、司法所、国土所、林业站等多部门对涉案场地进行实地勘查,而后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场对勘查结果进行质证,双方对涉案场地的使用权属于原告某水库工程管理所这一勘查结果均无异议。原告要求被告及时拆除建筑,恢复场地原状,被告刘某同意拆除和恢复,但是受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刘某的养殖生意损失惨重,希望原告能够给一段时间,待现养殖的鸡长成售卖后再予以拆除鸡舍。通过调解,原告同意了这一建议,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结案后三个月内拆除违建鸡舍及附属设施。
本可能会引发剑拔弩张的系列权属纠纷,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就这样化解于无形。双方当事人也在案件处理中得到了公平公正,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双赢”局面。
“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是2020年在全区法院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进一步公正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解决案结事未了、衍生案件多等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实现诉讼纠纷通过司法一次性解决。昭平法院今年以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加强释法明理工作,规范诉讼行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执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不必要的后续司法程序,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发生,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