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法官“防疫”“执行”两不误,安全执结涉民生案
作者:刘胜鹏  发布时间:2020-02-25 10:46:57 打印 字号: | |

“九年了,真的非常感谢法官帮我拿到钱。”申请人熊某某激动地说。

2011年,被告赵某甲在与原告熊某某的丈夫赵某乙运木材的途中,拖拉机发生翻车事故,致使赵某乙当场死亡。案件在昭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被告赵某甲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熊某某等人向该院申请了执行。

立案以来,被执行人赵某甲一直外出,下落不明,10万余元的案款也一直未能执行到位。2020年2月24日,申请人电话告知该院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赵某甲出现在其家中,这引起该院执行局局长黄晓晖法官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案情。经过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联系,确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未与疫区人员接触的情况下,该院领导决定采取执行行动。

2月25日,该院在确保执行干警人身安全、确认被执行人居住地为疫情安全区域的前提下,派出4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赵某甲当场履行3万元案款,并承诺剩余部分案款于2020年12月份之前交清,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至此,这起长达9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旧案顺利结案。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清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