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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开展“诚信”教育,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作者:刘胜鹏  发布时间:2019-12-31 09:49:1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昭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两位被执行人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充分体现了该院“刚柔相济”执行模式的优点。

黄晓晖局长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案件一,被执行人左某某、陈某某夫妻二人因不履行昭平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将其名下位于南宁市某小区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左某某、陈某某未按事前自己承诺的时间腾空被拍房产、交付购房人,昭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晓晖多次致电被执行人左某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由法院强制腾空的成本较高及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最终被执行人左某某、陈某某于2019年12月27日自行腾空被拍卖房子,并配合完成了交付手续。

朱某某(左一)替朱某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二,2018年12月3日,因不履行昭平法院效判决的朱某被原告刘某某申请了执行。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朱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法联系。在执行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时,执行法官雷裕锋找到被执行人朱某的父亲朱某某,向其说明朱某欠款不还的事情,并告知朱某规避法院执行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日后的生产经营及生活出行都会受到限制。事后,朱某某按照雷法官的指导做朱某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朱某委托其父亲朱某某将第一笔案款18000元交昭平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官寄语: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生效判决裁定书的法律效力,不要失了履行判决义务的“礼”,而让法院动了强制执行的“兵”。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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