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助查扣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文件,昭平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充分利用该契机,对被藏匿的涉案车辆,及时编写扣押车辆法律文书并送达交通警察支队,极大缩短查车、扣车时间,加快实现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步伐。
2019年8月15日上午,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雷法官接到贺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灵峰中队温警官来电,称法院请求协助扣押的被执行人卿某某名下的宝马牌车辆被执行越省车辆检查任务的灵峰中队成功扣押,并请法官尽快派人接收被扣押车辆。接到来电后雷法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在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的精心布置下迅速赶往八步区灵峰镇将被执行人卿某某名下的宝马牌车辆扣回法院,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藏匿、转移名下财产。
截至2019年8月,昭平县人民法院共借助贺州交警部门,查扣车辆20余次,成功扣押12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执行到位金额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