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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升级为县直一级档案室
作者:陆尚斌  发布时间:2019-01-25 16:33:36 打印 字号: | |
  • 认定组在对该院档案室进行严格审核
  • 认定组在对该院档案室进行严格审核
  • 认定组正在对该院档案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 认定组对该院档案室升级认定进行评分
  • 贺州市档案局局长孙桂珍讲话
  • 孙桂珍授予该院“一级档案室”牌匾
  • 会后合影

1月25日,贺州市档案局局长孙桂珍组成档案室等级认定组,到昭平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创建县直一级档案室的工作进行了考评认定并召开认定会。经过认定组审核,该院档案室顺利通过验收评估,顺利升级为县直机关一级档案室。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黎传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泽同陪同检查并参加认定会,全体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认定会。

在考核评定过程中,认定组就组织管理、条件保障、业务建设、信息化工作、开放利用五大方面对该院档案管理进行了评定。认定组按照既定流程和相关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地对该院档案室进行严格审核。最终评分统计,五项合计得分91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关于“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级档案室”的规定,认定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院综合档案室符合县直机关一级档案室标准,同意该综合档案室认定为县直机关一级档案室,并授予“一级档案室”牌匾。

认定会上,认定组对该院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制度建设、档案硬件设施设备等方面和该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该院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且提出了五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二要加强收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并按规范进行整理;三要继续完善档案保管各项设施,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四要加强档案信息化的建设,进一步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五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编研工作,加强对各科室档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档案服务水平。

听取了认定组的建议后,黎传杰表示,昭平县人民法院会以此次考核为契机,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对于认定组指出的不足会“照单全收”、“全部认账”,并在今年内逐条逐项完成整改;二是提高班子成员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日常议程当中,督导班子成员起带头引领作用,教育全院干警提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加强档案管理和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新设备,提高档案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法院事业服务;四是以晋升特级档案室为目标,再接再厉,力争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陆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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