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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电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作者:黄亮  发布时间:2018-11-26 08:58: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法庭执行法官通过一个电话,迅速执结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为申请执行人成功追回货款本息共计7万余元。

2016年1月8日,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梁某将其承包的林木转让给黄某经营,按照黄某出售的木材数量,每天结算付款。后经双方结算,黄某尚欠梁某货款73352元。经多次催讨,黄某仍未偿还。为此,梁某将黄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支持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黄某签收后,执行法官主动与黄某电话联系,告知黄某要主动报告财产状况,如果不主动申报履行,法院将对其进行限制消费,如果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黄某深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两天后,黄某主动来到法庭要求付款结案,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了案款7万余元。

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弘扬诚信,惩戒失信,  诚信社会,需要你我共同建造!

来源:昭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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