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设立“判后释明”窗口,由资深法官就当事人对我院裁判的疑问或不理解,进行答疑解惑。
判后释明的范围
我院就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如果对证据采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可以向我院申请判后释明。
下列情形,不属于判后释明范围:
>>当事人已就我院作出的裁判提出上诉,或者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再向我院提出释明要求的。
>>案件已经过二审裁判或者申诉复查,当事人再向我院提出释明要求的。
判后释明的形式
判后释明采取释明法官接待当事人并口头答复形式。对于当事人申请释明的事项,释明法官当场能够释明的,一般当场进行释明;不能当场释明的,预约择日释明。
判后释明接待时间
星期一—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判后释明接待地点
昭平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