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该案系原告樊某甲与被告廖某某于2016年2月4日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即婚生女儿樊某乙随被告廖某某生活。樊某甲与廖某某离婚后,樊某甲多次与廖某某联系,要求探望女儿樊某乙,均被廖某某拒绝。为此,樊某甲为维护其探望权,于2016年12月9日依法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廖某某签发《律师函》,但廖某某仍置之不理,依旧拒绝樊某甲探望女儿樊某乙。2016年5月至今,廖某某均以各种理由阻挠樊某甲探望女儿樊某乙。无奈之下,樊某甲遂诉至昭平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昭平县人民院立案庭速裁组雷启忠法官开庭审理了该案。雷法官在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及当事人诉讼请求后,坚持“简案快审”原则,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基本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办案法官从情理层面,释法明理,耐心、倾情调解,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樊某甲当场支付抚养费共计13500元。至此,一起困扰双方多年的问题得以及时、快速地解决。
樊某甲见到心系已久的女儿樊某乙,抱着女儿连连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民商事等各类案件的“繁简分流”。速裁组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简案快审”,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化解争议纠纷,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