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征收补偿款纠纷案,历经一年多的亲兄弟房屋征收补偿款纠纷最终得以化解,弥合了兄弟间的亲情。
黎某一与黎某二是同胞兄弟,1989年,兄弟俩共建房屋一间。房屋建成后,兄弟俩相继结婚,黎某一结婚后入赘他乡生活。2017年,因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段)建设,征收了兄弟俩共建房屋,房屋征收及构筑物补偿款合计30多万元,因黎某一长年不在被征房屋居住,房屋征收事宜均由黎某二一人操办,黎某二领取了全部房屋征收补偿款,黎某一知道房屋征收一事后,认为房屋系兄弟俩共有,其应该得到相应份额,遂要求分割征收补偿款,但黎某二认为,黎某一入赘他乡,长年不在被征房屋居住,房屋的修缮、管理,构筑物、附属设施的建设均由其及妻子实施,黎某二不应分得补偿款,为此引发补偿款之争,经双方的亲朋好友、当地村委及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协议,为此黎某一向法院起诉,请求黎某二给付补偿款13万元。
城厢法庭受理此案后,为了弥合兄弟亲情,法官在庭前、庭中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各执已见,努力罗列自己的付出和辛劳,指责对方的不足,互不相让,甚至恶语相向、拳脚相迎,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兄弟俩不因一纸补偿款分割判决而割裂了亲情,承办法官仍未放弃,重新对案情进行疏理,以法理、情理为突破口,于9月26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4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工作,兄弟俩终被法官的言辞说服,被法官的真情打动,达成补偿款分割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亲兄弟之间的补偿款纠纷终得平息,也挽回了一份可贵的亲情。昭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事等审判中,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金钱诚可贵,亲情价更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大量出现,关于征收补偿款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多,而这些纠纷大多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之间,协商调解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好方式,亲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原则,和谐解决纠纷,而不要因争“分厘”而伤了可贵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