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楼上已经开始动工了,相信很快就能修复漏水,大家都不用再为此烦心,真是谢谢法官们了!”家住昭平县某小区的居民黄先生打电话到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来连声感谢。
原来,原告黄先生与被告黄女士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因被告黄女士家中厨房自2016年开始出现不明原因的漏水,导致黄先生一家生活受到影响,心情极为郁闷。原告黄先生多次到被告黄女士家中要求查明被告家中管道情况并协调双方处理,被告黄女士认为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漏水,因此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此事。百般无奈之下,原告黄先生一纸诉状将被告黄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修复漏水情况。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同住一幢楼,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之间难免会有摩擦,大家相互包容,隔阂也会消除。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接到该起案件后,认为邻里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法院判决虽可解决该诉讼涉及的问题,但邻里关系必然会受到影响,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利。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电话逐个沟通。最初的时候双方情绪稍有激动,均坚持自己的意见,原告认为就是被告的原因造成漏水,被告认为漏水并非是其造成而是开发商的责任。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向原、被告剖析事实,明确责任,并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办案法官的热心和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由原告出资,对被告厨房对应漏水处进行检查维修,被告予以配合、提供方便的调解协议。这对关系濒临破裂的邻居间又恢复了往日的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