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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申请人过上祥和的春节 被执行人信守承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作者:谢康  发布时间:2018-02-12 16:54:44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18年2月9日,在狗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一名中年男子在法院上班的第一刻就来到昭平法院执行局,把厚厚的一叠现金交到莫雄光副局长的手上,并急切地说:“请莫法官尽快把这笔钱交到严某手上,让他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

    原来,该男子莫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害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2012年,莫某雇佣严某砍伐树木,在树木砍伐的过程中严某被树木砸中,造成头部和颈部受伤。经过两年治疗后,严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形成了胸部以下截瘫痪、无法自行进食、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严某对莫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莫某赔偿其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在判决生效后,莫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严某向昭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的案件,申请人已无力支付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主办人莫法官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向莫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向莫某说明了申请人现在的状况。

    经过莫副局长的一番释法明理,莫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由于自己一下子未能筹出钱来还款,希望可以通过法院和申请人沟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履行义务。随后,在莫法官的主持下,严某和莫某达成和解协议,莫某也当场写下了还款计划书,计划在2018年2月12日履行还款义务。

    在莫某写下还款计划书后的时间里,莫某主动和申请人、主办人沟通,并积极筹集款项。最终,莫某比还款计划规定的时间提前3天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寄语:失信是人一生中最大的破产,人一定要守住自己的信用,因为它比金钱还要贵重,无论话语的承诺还是金钱的借贷,当信用没有了,也就意味着人格破产。在此,昭平县人民法院劝诫广大被执行人能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尽快到法院来解决自身的信誉问题。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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