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当事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2018年2月8日夜,昭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针对涉民生案件的“暴风”行动。
2018年2月8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的小年夜,该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放弃和家人团聚的机会,早早到办公楼前集中,为此次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晓晖宣读完毕行动方案和注意事项后,闪烁着警灯的执行车队迅速朝此次行动的目的地驶去。
此次去执行的,是一个叫岑某的被执行人。原来,2015年10月,岑某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被李某甲和廖某某诉至昭平县人民法院。该院审理查明后作出判决,岑某需赔偿李某甲和廖某某14308元。判决生效后,岑某没有去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甲和廖某某在2016年9月22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的执行干警在向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岑某向执行干警书面承诺,在2017年1月20日还款1万元,余下的案款在2017年4月20日前还完。但在岑某作出承诺的一年多时间里,从未按承诺的内容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敦促其履行义务,岑某均故意不接电话或说没钱履行义务。而与此同时,经执行干警查明,岑某卖了一台拖拉机,得了11000元,但岑某并没有主动拿这笔钱去履行还款义务。
岑某的种种行为表明,岑某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是在规避执行。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必须对岑某采取强制措施。因岑某经常外出打工,对岑某进行强制执行必须选择有力的时机。经执行干警集体研究讨论并向该院领导汇报后,决定趁“小年夜”岑某打工回家之际,对岑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车队沿着弯弯曲曲的村道一路前行,在离岑某家300米外的空地上停了下来。为了不打草惊蛇,现场指挥员黄晓晖局长决定采取徒步行进的方式到岑某家。山里的夜,寒风刺骨,执行干警冒着严寒靠着手机微弱的灯光行走在茫茫的夜色中。
来到岑某家后,执行干警首先向岑某及其家属表明了身份和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岑某见到执行干警的到来表现得很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并没有被岑某的嚣张气焰所吓到,通过密切配合,迅速制服岑某,并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强制拘传至昭平县人民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再一次敦促岑某履行义务,并向其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但岑某依旧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意向。2018年2月8日夜12时,执行干警将岑某送至昭平县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15日。
2018年是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役的关键一年、决胜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昭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的定点查找工作,采取正常工作日执行与凌晨行动、午间执行、夜间执行并举的措施,力争通过“以打促执”的工作理念,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