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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主动参与 助力案件庭前调解
作者:黄薇薇  发布时间:2017-11-20 10:55:5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1月16日上午,昭平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组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正当当事人争执不下,互不相让之时。恰好广西宏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许坚到交通法庭联系其他案件的诉讼事宜,看到案件调解双方当事人正处于相持阶段,邱律师主动请樱,参加到调解工作中来,积极帮助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调解中,邱律师还以其代理的多起类似案件为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参考意见,最终,促成了这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昭平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今年4月以来,对简易案件采用要素式方式进行审理,多位一体的联调方式也是要素式审判的主要内容。本案被告王某驾车碰撞在路边行走的原告吴某致吴某受伤,引发交通事故。双方对原告医疗、误工、护理等相关费用另案件已经处理清楚,但因吴某的后续治疗问题没有解决,原告起诉到昭平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开庭前,承办法官召集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邱律师虽然不是此案双方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其主动参与进来,促成案件的最终解决。体现了昭平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的灵活机动性,对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诉讼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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