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桑树林里办案忙 法官现场调解化仇怨
作者:莫素红  发布时间:2017-10-25 10:31:32 打印 字号: | |
  • 图为:法官现场调解

    10月24日上午,昭平县昭平镇某村的一片桑树林里,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忙着对原告黎某与被告邹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现场调解。

    原告黎某与被告邹某是同村村民,两人的桑田相邻,黎某的桑田在上方,邹某的桑田在下方,两桑田间原以田基为界,但为了方便排水,邹某擅自将田基改成水沟,为此双方产生矛盾。黎某于去年向法院起诉要求邹某恢复田基原状,法院支持了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邹某恢复田基原状,但邹某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双方因此积下仇怨。

    今年9月初,为发泄对邹某的怨气,黎某将从自家桑田砍下的桑梗堆进水沟中。考虑到桑梗堆积水沟会致排水不畅,产生自家桑田及农作物被淹的后果,邹某一气之下将堆积在水沟的桑梗丢弃回黎某桑田中。黎某认为,邹某将水沟中的桑梗丢弃至其桑田,压坏部分生长中的桑树,致其损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邹某清理弃至其桑田中的桑梗并赔偿损失2000元。

    受理此案后,城厢法庭的法官考虑到此案虽诉讼标的不大,属相邻之间的小矛盾,但因双方积怨已久,若处理不当,双方积怨将越来越深,甚至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生产生活,不利于和谐稳定。

    为及时化解双方仇怨,法官们亲临现场进行调解,向双方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团结互助,共建和谐相邻关系,共同促进生产、生活。同时法官们还亲手帮助清理丢弃在黎某桑田的桑梗。

    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与行为感动下,黎某与邹某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邹某主动与法官一同清理了丢弃在黎某桑田的桑梗,并修整了水沟,黎某则放弃了要求邹某赔偿损失的请求,双方一并表示,以后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共同促进生产生活。

    到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的仇怨最终得以化解。

    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经常在村屯、田间地头开庭调解纠纷,两年来,共巡回办案90多件次,真正做到俯下身子解民忧,深受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邱晓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