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我们是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你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们将依法拘传你至昭平县人民法院,希望你配合好我们的工作!”随着一阵铿锵有力声音的结束,执行法警迅速帮丁某戴上手铐并带离现场。
原来,丁某骑两轮摩托车搭乘吴某在去某乡镇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吴某身体多处损伤,吴某要求丁某赔偿其医疗费及经济损失,丁某拒绝赔偿,随后吴某将丁某诉讼到了昭平县人民法院。昭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丁某赔偿吴某各种损失共计52000元。在判决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吴某逐向昭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丁某发去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其履行义务。丁某一开始还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作出了还款计划,承诺会按照计划按时还款。但是在丁某履行了还款计划两个月后,便再也没有去履行义务。执行局干警多次打电话给丁某,均无人接听;也多次到丁某家及丁某所开的小卖部寻找丁某,也不见其踪影,问其家属丁某的行踪,丁某家属也是找借口来敷衍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一致认为,丁某有规避执行的行为,应迅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为了不打草惊蛇,必须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动计划。在经过多方讨论和征求意见后,决定采取先侦查后包围的行动方案。
2017年10月20日中午,利用大家都在吃午饭的时间,执行干警出发了。为了不被丁某的亲属发现,在距离丁某家300米外,执行干警便下车,随后徒步走到距离丁某家50米的一栋民房隐蔽起来。而后由两名着便衣的执行干警到丁某所开的小卖部,利用买东西的空隙时间确认丁某是否在店里。在确认丁某在店里后立刻通知隐蔽在民房的的执行干警,隐蔽在民房的执行干警在收到通知后迅速赶往小卖部,将丁某控制住。
在昭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丁某的思想工作,向他阐明规避执行的后果,但丁某在听后仍无动于衷,拒绝履行义务。为了打击丁某的嚣张气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请示院领导后决定对丁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