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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租客出售,房东维权获支持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7-09-19 17:56: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了一件排除妨碍纠纷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原告高兴地说:“房子终于拿回来了!”

    原告罗某于早年购得单位集资房一套。房屋建好后,原告把房屋出租给吴某使用,后原告发现在集资房居住的不是吴某而是覃某。

    经了解,租客吴某在租赁期间已经把房屋出卖给了覃某。原告得知后要求覃某搬离并返还集资房,并向其释明了被告是无权占有原告的集资房的,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不予理睬。故原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收到案件后,向被告释明了相关的法律关系,租客吴某是无权出售房屋。原告通过律师也向被告释明了相关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覃某愿意搬离并返还集资房,案件得以快速审结。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遇事时首先选着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才能有效地减少社会动荡,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运行,从而走向和谐社会。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邱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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