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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干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庭正常秩序
作者:黄冰海  发布时间:2017-07-19 09:16:27 打印 字号: | |

    2017年7月14日,是原告唐某某诉被告凌某某、被告某工程公司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开庭的时间,庭审从8点30分开始一直有序进行着,至11点30分,合议庭宣布休庭。本着和平处理本案纠纷的原则,该案主办法官黄法官在休庭后经征求意见后就主持各方当事人继续进行调解。法庭的吴法警亦坚守岗位,没有按时下班。12点30分左右,在初步的调解方案拟出后,被告凌某某认可还需再考虑才予以确认。为此,黄法官决定下午继续调解。但是,就在被告凌某某上车准备离开法庭时,原告的妻子林某某突然趴到凌某某的车子上,对凌某某破口大骂,并说不给钱就不准凌某某离开。

    面对突发的情况,黄法官和吴法警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劝告林某某听从法院的处理,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但林某某不仅不听劝告,还推着原告一起奋力阻止凌某某离开,并欲对凌某某动手。原告及林某某的行为已引起了旁人的驻足观看。见此状况,黄法官立即指挥法警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林某某,黄法官则上前劝导原告离开车子,凌某某才得以安全离开法庭。原告及其妻子见被告凌某某离开法庭,转而将心中怒气撒到法庭干警身上,对法庭干警哭骂、撒泼打横。黄法官和吴法警面对林某某的怒骂,并没有生气,只待林某某二人平复情绪后,黄法官才心平气和地劝原告夫妻听她一言。黄法官从案件的审理流程开始,逐一向两人释明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途径、应采取的措施,并严厉指出两人的不当行为。最后,在黄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两人才表示会听候法院处理,不再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林某某扰乱法庭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经法庭干警采取果断、强硬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体现了昭平县人民法院干警面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的能力,既确保了法庭的正常秩序,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也维护了法院的威严。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邱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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