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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电话调解离婚,减少当事人诉累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7-07-13 09:44:14 打印 字号: | |

    夫妻分居两地多年,丈夫向昭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昭平法院民一庭利用电话将这起分居两地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目前已结案生效。

    原告邹某与被告贝某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后被告离家出走。现被告已离家出走两年多。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联系了被告,被告称其远在外地,回来一次十分麻烦,并在电话中表示同意离婚。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缩短案件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针对抚养问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待原告签字后,法官随后又用特快专递将协议邮寄给被告,被告签字后将调解协议寄回,本案最终审结。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邱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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