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那么早接待我,你们法院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令我很满意”2017年6月2日的早晨7点,一位中年妇女在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笑着对莫法官说。
原来该妇女楼某是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这个案件中,楼某与另外一个被执行人周某一共要履行48000元的还款义务,在主办人莫法官与楼某、周某和申请人梁某充分沟通后,达成和解协议,楼某应承担20000元的还款义务。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莫法官积极主动地和楼某做思想工作,并向楼某讲述拒不履行的后果。在莫法官的努力劝说下,楼某决定于2017年6月2日到昭平县人民法院交案款。因楼某在昭平县某电子厂上班,要在7点半之前要到工作岗位上,迟到就会被扣除一天的工资,本着想当时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工作原则,执行局莫法官不辞辛苦,放弃休息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积极主动地与楼某对接,促使楼某的20000元案款顺利地打进昭平县人民法院账户。
让当事人满意是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就必须学习莫法官这样的工作态度,以积极奉献的精神做好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小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