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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零投诉”旅游巡回法庭开来“和谐车”
作者:邓进超  发布时间:2017-01-04 21:48:17 打印 字号: | |
  • 宣传车
  • 开展法治宣传
  • 与多部门交流调解经验

    本着宣传与创建美好旅游环境的目的,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利用2017年元旦小假期,针对 2016年全国各旅游景点大量发生的“天价鱼”、“天价虾”事件,制作旅游诉讼宣传车开进国家4A景区黄姚古镇进行为期三天的假日办案与宣传专项活动。通过不懈努力,三天来,无一旅游服务或旅游消费纠纷到该庭投诉,黄姚古镇良好有序的旅游环境正在生成。

    以点带片,治标更治本

    据了解,该庭实行“三优先、四快、四就、一重、一简”的审判原则。开辟旅游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注重调解,简化程序,实现速裁。在与旅游、市场监督、公安、司法、旅游行业协会、工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多联工作机制和联席下,该庭在2016年1至11月份共妥善办结涉旅游纠纷案件11件。 “办理多少案件不是我们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目的。我们法院的目标在于,通过个案的审理,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带动整个社会旅游法律意识的提升,最终达到无诉纠纷发生的目的。”该庭全庭长对笔者说。

    有案办案,无案宣传,旅游服务法律意识与旅游维权意识双提高

    有案办案无案宣传,是该庭主要的工作思路,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已经成为了旅游审判巡回法庭的宗旨。 “谁敢败坏黄姚古镇的名声,我们全黄姚的群众就将他们狠狠地赶出黄姚去!”从事豆豉生产近五十年的郭大伯道出了黄姚人民的心声。在旅游法庭及黄姚古镇产业区、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的大力宣传下,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已成为黄姚古镇人民的共同心愿,黄姚古镇居民的旅游服务意识得到了大步提升,消费者与服务者达到了“人和”的共识。

    据统计,昭平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自2016年10月以来,无一涉旅游案件登记立案,证明了该庭巡回审判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效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叶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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