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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昭平法院“三个相结合”实现“三个新作为”
作者:周任超  发布时间:2013-11-19 16:48:57 打印 字号: | |
干警学习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分别召开院党组会、中层领导会和庭科室部门会,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并结合该院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提出以“三个相结合”实现“三个新作为”,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

  “三个相结合”,一是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相结合。把会议精神融入到“回头看”活动中,切实解决好“履什么职”、“怎么履职”和“尽什么责”的问题,树立有职必有责、履职必尽责、失职必问责的工作导向,提升审判实效。二是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审判中心工作相结合。要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的观念,集中精力办好案件,确保圆满完成繁重艰巨的审判任务。三是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要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查找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加以改进,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作风。

  “三个新作为”,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平安昭平建设,为促进昭平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二是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依法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司法公正上有新作为。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评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方位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周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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