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要不是法院费尽心机地找到我,我真不知道还可以拿回老头子留下的这笔款。。。。。。”。2012年5月17日下午, 早过花甲之年的胡阿姨接过昭平法院执行庭法官送来的领款通知单,喜出望外。
入夏以来,昭平法院加大了清理旧案的执行力度。随着昭平县中密度纤板厂破产案的顺利审结,自2002年至2005年以胡某为被执行人系列案件因胡某的部分债权在破产案中得到分配,该系列案的执行有了转机。在胡某的系列执行案中,因多数申请执行人身在外地,十年来他们的电话号码、住址几经变换,无法用原来方式联系,而众多申请执行人在胡某陷入债务危机后,对债权的实现也不抱希望,逐渐与法院失去了联系。如何联系上杳无音信申请执行人、顺利发放案款、执行结案,一直困扰着执行法官。
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执行法官并未简单地将案款进行提存,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争取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最终,执行法官从执行“四查”措施中提到了启发,大胆将用于查找被执行人个人信息与财产状况的“四查”措施“反其道而行之”,用来查找、联系申请执行人。在仔细核对案卷的有关信息后,经查户籍、查房产、查车辆,最终执行法官在工商登记机关的材料中找到了申请人任某的信息。获悉任某已于几年前死亡的信息后,执行法官依法联系上了任某的妻子胡阿姨,并为其办好领款手续。
在此之前,法官们用同样方法顺利联系到了其他申请人,陆续发放了执行款,最终十年系列执行案件全部得到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