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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养女出山再婚九旬老人无赡养 法官入山速调百岁寿星有所依
作者:陈贵健  发布时间:2012-05-23 10:47:15 打印 字号: | |
  “请法院和领导们放心,我们两口子一时考虑欠周全让妈妈受苦了,日后我们一定会好好善待妈妈,让她平安、幸福走完这一生”。5月18日,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法庭法官与镇、村干部一起来到富罗镇偏远的瑶山村,妥善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使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老有所依”。

  现年97岁的吴妹琴家住昭平县富罗镇瑶山村双头小组,年轻时与爱人没生育有子女。60年代初吴妹琴抱养妹妹的一个女儿阿凤。养女阿凤成年后与同一村民小组的青年结婚成家,与丈夫一起赡养老人。三年前,阿凤在丈夫去世后又改嫁到马江镇,留下没有生活来源、难以自理的吴妹琴一人生活在瑶山村。因阿凤实际上不再履行赡养义务,吴妹琴无奈之下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5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养女履行赡养义务。

  昭平法院五将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该庭庭长即时率领主办法官驱车找到阿凤夫妇,买好肉、米、果,联络富罗镇、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行车两个小时后一起步行10多公里山路前往原告吴妹琴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矛盾事实、释明相关法律的同时,法官力劝被告与老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使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很快被告阿凤与丈夫承认了错误,落实好了赡养事宜。

  昭平县人民法院五将法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在审判中注重便民、亲民,深入农村,走近百姓,贴近百姓,为了百姓,努力使审判工作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邓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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