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经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一天辗转两地不懈奋战,成功完成对昭平县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昭平县城、马江镇开发区的两个厂房、木材原料及半成品等财产予以查封。
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2月期间,昭平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以每立方米杂木价格高于市场价30至40元的价格向五将镇、马江镇等地农民收购杂木,欠下当地农民巨额货款。同时,该公司向银行的千万元贷款逾期未还,初步估计涉案债务达数千万元人民币。因公司老板举债外逃,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群众情绪激化。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避免部分债权人哄抢公司财产,促进案件的顺利审结,昭平法院在充分做好群众接待、安抚、释法工作的同时,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及案情的特殊需要,紧急采取措施对债务人的财产予以诉讼保全。经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饿了在查封现场吃点盒饭,困了在查封现场稍作休息,仔细清点认真登记,从2012年3月9日上午8时起至3月9日下午18时,涉数百万价值厂房、设备、木材原料及半成品全部查封完毕。围观的债权人看到法院快速落实诉讼保全措施,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情绪稳定,纷纷表示相信法律与法院,等待法院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