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方位加强法院的反腐纠风抓源头工作,防止职务犯罪,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我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2012年2月22日上午召开中层领导干部签署廉政责任状会议。
会议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法院廉政建设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了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干警统一思想和认识,强化廉政勤政责任意识,加强学习、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纯洁和净化队伍,在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会上,各庭、科、室、队和派出法庭负责人分别向院长签订并递交了《2012年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保证全体干警做到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热情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忠实履行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干警八不准》、《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廉政制度,率先垂范,做好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
同时,我院还强化“首问负责制”和“领导负责制”,在各部门间、分管领导间摆开擂台,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展开创先争优,互相激励互相监督,将廉政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至此,我院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使每位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都能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