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昭平法院行政审判庭以“矛盾化解”为审判重点,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基层”为契机,在山林确权行政诉讼中坚持注重实地勘察、在现场注重法律宣传,通过解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律适用水平和提高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被广大群众亲切的誉为“山林法律讲座”。
昭平县森林覆盖率达80.7%,因经济意识的转变与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因山地林木的权属之争层出不穷,全县乡镇登记在案未决山林纠纷达数百件,今年前三季度诉至法院的行政案件已达40多件,与早年全年受理案件数相比剧增三、四倍。因此类案件往往涉及群体性,不但容易造成土地山林资源的毁灭性、掠夺性破坏,还常常因此引发集众械斗,给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针对这一情况,昭平县法院提高认识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经费上予以行政审判充分保障,建立逢案必到争议现场勘察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要求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尽可能邀请双方当事人、相邻关系人共同踏山,以现场说法的形式熟悉争议地点,分析争议形成的原因,现场为群众解读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与林权制度的联系与区别,“四固定”的重要性与上世纪80年代所有权确认的程序缺陷,行政审判的证据规则,特别是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理念,用通俗的语言讲述生硬的法律意义,用共同的汗水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以景寓法,以情寓理。
通过“山林法律讲座”,广大群众的行政诉讼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无理缠诉缠访的行为进一步减少了;运用法律维权的多了,非法抢夺资源的少了;相互间的理解多了,对抗情绪少了;互谅互让的多了,难以协调的纠纷少了。农村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在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