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区高院到我院复检“创无执行积案” 工作
作者:书生 吕远真  发布时间:2011-10-31 08:51:33 打印 字号: | |
  • 周厚书院长向检查组汇报“创无”工作
  • 李泽同副院长作“创无”自查汇报
  • 自治区高院检查组领导
  2011年10月28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检查工作组一行三人在贺州市中院执行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已获“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的昭平法院复检“创无执行积案”工作。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昭平法院领导关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自查汇报、规避执行的现状和对策的调研、及关于建设执行指挥中心、落实高院十项制度等工作汇报,仔细检查了执行案卷和相关的文件、台帐、报表、信息简报等材料,并对该院在“创无”活动中的各项指标和数据作了询问与核实。

  昭平法院在2010年7月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区高院、市中院的相关决定,集中院内外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至2010年12月17日,该院执行结案率达96.7%,执结标的到位率达81.46%,案件实际执结率达78.14%,自动履行率达82.4%,涉执信访案件息诉率为100%,年度内无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检查组对昭平法院高标准超过高院指标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对该院在艰苦的经济、地理环境下不但出色地完成“创无”任务,还创造了多年来贺州市两级法院唯一的无“涉执”信访法院的成绩的亮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并要求该院认真总结经验,推介成熟的特色作法。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邓进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