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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贤受贿、巨款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审理
作者:吴长东  发布时间:2011-08-17 16:03:09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昭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昭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赵彩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昭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09年,赵彩贤担任昭平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5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建筑工程、购买医疗器械等方面谋取利益。为此,赵彩贤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4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另外,赵彩贤有247万余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昭平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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