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昭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
作者:楼庆春  发布时间:2011-07-29 11:20:22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上午,昭平法院城厢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避免了流血事件的发生,既维护了村民的利益,也为企业在当地的顺利发展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彭某是外地人,在昭平县走马乡裕路村思庇地坪开办了昭平县裕鸿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专营养猪,原告走马乡裕路村山塘小组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源于思庇江,而养猪场在思庇江的上游,为此双方因养猪场污水及粪便的排放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经走马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彭某补偿山塘小组村民10000元,若被告逾期给付补偿款,每日计息100元。协议达成后,彭某以山墉小组村民有排外情绪、协议条款对其极不公平、且协议中的部分内容违法为由,坚决不按协议履行给付补偿款的义务,并称若山塘小组仍到猪场闹事阻碍猪场的运转,其也不示弱,将召集上千人来抵制。山塘小组村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表示被告若不履行协议,村民将想方设法阻止猪场的运转,甚至让猪场停止运转。

  城厢法庭受理此案后,了解到此案若处理不善,后果将不堪设想,便立即到当地了解情况,并从既维护村民的利益又保障企业的发展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最终在庭前达成协议,解除之前双方签订的两协议,被告补偿原告9000元,原告表示与被告和平共处,协议达成后,被告主动履行了给付补偿款的义务。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友情链接